5月9日,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》,其中确定自2023年7月1日起,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,禁止生产、进口、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。
值得一提的是,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报告结果为“仅监测”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,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,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。
对此,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方面提供数据:截至2023年1月底,不满足RDE要求的库存车辆超过189万,含已采购部件的库存超过20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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